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北京市丰台区城乡一体化槐房村新宫村旧村改造二期NY-016等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公路改造工程(墨竹工卡至拉萨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目前《河北同创制药有限公司1200吨/年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公众告知如下:
为保障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在高新智谷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